- 一.申請護照
- 二.申請加拿大簽証
一.辦理護照
- http://www.boca.gov.tw/ 外交部護照申請
- 一 填繳普通護照申請書乙份
- 二 繳驗國民身分證正本(驗畢退還),並請將正、反面影本分別黏貼於申請書正面(正面影本上換補發日期需影印清楚,以便登錄)。14歲以下未請領身分證者,繳驗戶口名簿正本或最近3個月內辦理之戶籍謄本,並附繳影本乙份。
- 三 繳交照片兩張(6個月內拍攝之2吋光面、白色背景、脫帽、五官清晰正面半身彩色照片,人像自下顎至頭頂長度不得少於2.5公分或超過3公分,不得使用戴墨鏡照片及合成照片),一張黏貼,另一張浮貼於申請書。
- 四 繳交尚有效期之舊護照。
- 五 男子自15歲之翌年1月1日起至40歲當年12月31日止(年次算)送件前請持相關兵役證件(已服完兵役、正服役中、或免服兵役證明文件正本)先送國防部或內政部派駐本局或各分支機構櫃台,在護照申請書上加蓋兵役戳記,(尚未服兵役者免持證件,直接向上述櫃台申請加蓋戳記)再赴相關護照收件櫃台遞件。(請參閱國軍人員及役齡男子申請護照須知)
- 六 未成年人(未滿20歲,已結婚者除外)申請護照應先經父或母或監護人在申請書背面簽名表示同意,並黏貼簽名人身分證影本。
- 七 持照人更改中文姓名、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等項目,不得申請加簽或修正,應申請換發新護照,並繳交3個月內戶籍謄本乙份。
- 八 外文姓名非中文姓名譯音或為特殊姓名者,需繳交舊護照或足資證明之文件,申請換發新照須沿用舊護照外文姓名。更改外文姓名者,應將原有外文姓名列為外文別名,其已有外文別名者,得以加簽辦理。
- 九 護照規費新台幣1200元(請於取得收據後立即到銀行櫃台繳費,並保留收據,以憑領取護照)
注意事項 - 一 原則上護照剩餘效期不足1年者,始可申請換照。
- 二 申請人未能親自申請,可委任親屬或所屬同一機關、團體、學校之人員代為申請(受委任人須攜帶身分證及親屬證明或服務機關相關證件),並填寫申請書背面之委任書,及黏貼受託人身分證影本。
- 三 工作天數(自繳費之次半日起算)﹕一般件為4個工作天;遺失補發為5個工作天。
- 四 上班時間為星期一至星期五早上八點三十分至下午五點,中午不休息
- 五 依國際慣例護照有效期限須半年以上始可入境其他國家。
若個人沒有時間處理,可以委託各網路旅遊中心協助辦理護照:(含簽証服務)
http://www.mbtech.com/trv/t1163.html
申請普通護照須知(全文抄錄自外交部 2004/12)
二.申請加拿大簽証
- 有效護照(至少留有一空白簽證頁)。
- 最近照片一張。
- 申請手續費(送件後概不退費) 。
- 短期停留簽證申請表。
- 申請表必須 完全並正確地以 英文或法文填寫,並以中文在中文姓名欄內填寫中文名字。如未 完全並正確地填妥或未 以英文或法文填寫的表格,則會受到退件。
- 申請表必須由 申請人親自簽名 ,如由旅行社代填申請表,請務必檢查代填的資料是否正確,同時親自在表上簽名。
- 如您是學生,請將您的學校全名填寫在申請表第 10 項的職業欄中。
- 如您是無業、自雇、剛畢業、退休或家庭主婦,也請在第 10 項的職業欄中填寫這些資料。
- 如您要申請多次入境, ( 有效期為五年,如果護照效期不到五年,則以護照效期截止日前一個月為準。 ) 請繳交多次入境的正確費用。否則,本組將一律核發單次入境簽證。
- 如果您到加拿大是為了商務、表演、修理裝備、從事研究、採訪、拍攝影片或從事交流活動,請在申請時附上 加拿大公司機構的邀請函,同時請注意,您可能會需要工作許可證的。
- 加拿大短期停留簽證申請表(請參照 " 短期停留簽證之有關規定 " )。
- 最近照片一張。
- 訂好全程機位的機票正本及影本。
- 第三國簽證正本及影本或第三國居留身份證明正本及影本。
- 父母親護照資料頁影本及加拿大簽證影本;
- 與父母親的關係證明,例如:戶籍謄本或身份證影本;
- 如果您只與父親或只與母親同行,則必須附上一份未同行的父親或母親之同意書。同 時,請在赴加拿大時,攜帶一份以英文或法文書寫的該份同意書,以便在入關時供加 拿大移民官查驗。
- 父母同意書,其內容應包括:
a. 同行人之姓名;
b. 父母同意該同行人在緊急狀況時代表父母行事;
c. 父親及母親共同簽名於同意書上。 - 與父母親的關係證明,例如:戶籍謄本或身份證影本。
- 同行人之護照資料頁影本及加拿大簽證影本。
- 父母親共同簽名的委任函,委任一位住在加拿大的加拿大公民或移民做為監護人。
- 與父母的關係證明,例如:戶籍謄本或身份證影本。
- 監護人監護信函,其內容應包括:
a. 監護人是一位成年人;
b. 監護人在加拿大的地址及電話;
c. 監護人在緊急狀況時代表父母行事;
d. 監護人簽名。 - 請提供公司名稱、地點、電話、職稱、月薪及在職時間,
最好附上名片以利作業。 - 簽証申請表格,可郵寄給您,請簽名後送回。
- 約三個工作天。
加拿大駐台辦事處:http://www.canada.org.tw/
拿到護照後,請至加拿大駐台辦事處,申請加拿大〞多次入境〞旅遊簽証。在規定上,加拿大的"多次入境"簽證是指有效期限為一至五年。不過加拿大駐台辦處,都會發出三至五年的簽証效期,因此使用上非常方便。隨時想來加拿大,買張機票,就可以出發了。
申請短期停留簽證之三步驟(抄錄自加拿大駐台辦事處2004/12)
填妥申請表後請依下列三步驟申請:
第一:付正確的費用-非移民簽證類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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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:送件
送件地址: 加拿大駐台北貿易辦事處簽證組
( 105 ) 台北市復興北路 369 號 2 樓
保富通商大樓
送件時間: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9-11 時
第三:領件
領件地址:
加拿大駐台北貿易辦事處簽證組 領件時間:星期一至星期五下午 2-4 時 ( 送件後隔一工作日下午領件,如需補件或面談,會在領件時得知。 ) 欲知處理時間之有關資訊,請上網查詢 。
誰需要短期停留簽證
凡持台灣護照者皆需短期停留簽證才可入境加拿大。請參考 加拿大公民暨移民部 網站,以便了解哪些國家的國民需短期停留簽證。
如您持有有效美國永久居留權之身份者,可憑綠卡及護照入境加拿大,而不需申請短期停留簽證。但您得出示您美國居留權的有關證明文件給加拿大移民官查驗。
短期停留簽證之有關規定
申請短期停留簽證時請繳交下列文件 :
加拿大短期停留簽證申請表 下載 。
欲列印本申請表你需要有 Adobe Acrobat Reader 4.0 以上的版本 。
如何填妥加拿大短期停留簽證申請表
請注意下列幾點 :
過境簽證
如您搭機或其他交通工具經由加拿大前往第三國就要有過境簽證。且過境簽證僅允許您在加拿大停留最多不超過 48 小時。
申請過境簽證請繳交下列文件:
十八歲以下的申請人
依加拿大法律,十八歲以下的人是未成年人,因此,在申請前往加拿大時必須繳交相關文件。
未成年人與父母同行
未成年申請人若與父母同行,請與父母填在同一張加拿大短期停留申請表上。如父母己取得了短期停留簽證,那麼,申請人除了自行填妥加拿大短期停留簽證申請表外,還應檢附:
未成年人與父母以外的成年人同行
如果未成年人打算與父母以外的成年人同往加拿大,請自行填妥一份加拿大短期停留簽證申請表,並檢附下列文件:
未成年人自行前往加拿大
如果未成年人自行前往加拿大,除了自行填妥加拿大短期停留簽證申請表外,還必須檢附:
短期工作
為下面幾種目的赴加拿大的人可能不需要工作許可證:短期洽商人員,應邀演講者,隨主人赴加拿大短暫停留的僕人 , 並非在酒店、夜總會或餐廳演出之短期表演人員。請參考工作許可證之網頁以取得更多資訊。
(以上為加拿大駐台辦事處資料)
若個人沒有時間處理,可以委託各網路旅行社協助申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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